馬尾房產10套(沿山佳園)招租
2018-05-23 00:00 來源: 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字號:大 中 小
1、工程概況:馬尾10套房產位于福州市馬尾區沿山支路28號沿山佳園(福州市第二十四中學對面)1號樓,一層8套,二層2套,總面積約853㎡,房產明細詳見附表。
房產明細
序號
樓層
房號
面積(㎡)
1
一層
101
107.12
2
一層
102
91
3
一層
103
91.24
4
一層
104
46.44
5
一層
105
46.44
6
一層
106
91.24
7
一層
107
91
8
一層
108
106.31
9
二層
202
91
10
二層
203
91.24
合計
853.03
2、承租條件:(1)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3)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3、租賃年限:6年(含裝修免租期3個月)。租金每兩年遞增2%(即第三年遞增2%,第五年遞增2%,以此類推)。
4、租賃用途:在租賃場所不得有生產、儲存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蝕性危險品等危及安全的活動。
5、承租其他要求:(1)不得作為群租房使用,且僅限承租人自用,未經書面批準,不得擅自轉租;(2)必須服從小區物業統一管理,不得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3)房屋為框架結構、毛坯房,承租人如需裝修,費用自理;(4)該房產物業費按1.1元/月·㎡(預收一年),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每平8元一次性繳納,水電公攤每戶預繳500元,承租人接收房屋應自行向小區物業繳納上述相關費用。
6、履約保證金及租金的繳交:合同生效后,應預繳相當于三個月租金額作為保證金并預交一個月租金。
7、使用人應每月按時直接向相關部門繳納水、電等相關費用。
8、簽訂合同時,使用人應簽訂一份安全使用責任書。
9、未經出租方書面批準,承租方不得將租賃場所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聯系人:鄭小姐
聯系電話:8828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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